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域名,我司作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需依法予以注销。未完成实名验证工作的域名注册用户,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联系我司并提交合格的信息证明材料。
因未提交合格信息证明材料而被暂停解析的域名,持有者应尽快向我司补交信息证明材料。信息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域名解析将恢复正常。
证明资料: 1.若域名持有人为法人组织,请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注册联系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建议均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2.若域名持有人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请提交域名注册联系人亲自签名的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若为个人注册,则域名持有人必须与注册联系人为同一个人), 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上传方法:
gov.cn域名上传方法: 登录中搜科技客户自助中心→点击左边列表中的“域名类”→“GOV.CN域名审核列表” →点击对应域名的“上传”按键,进入上传页面,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国内(非gov.cn)域名上传方法: 登录中搜科技客户自助中心→点击左边列表中的“域名类”→“国内域名模板管理” →点击对应域名模板的“上传”按键,进入上传页面,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若您在提交材料或补交材料恢复解析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我司工作人员将努力协助您解决。
电话:0592-5186620或400-661-6620(按1号键) 传真:0592-5186630 邮件:web@cnann.cn
CNNIC《关于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做好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见:http://cnnic.cn/html/Dir/2010/09/03/5997.htm
中搜科技 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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